
广东发布2021年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1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首次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经过21个地级以上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推荐、处室遴选、行业专家评分、综合评定等环节,评定25宗案件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评选和公布有助于为提升全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提供广东经验。
■新快报记者 杨依泓 通讯员 粤市监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
生产侵权化妆品货值1600万,抓
第1600291号“欧莱雅”商标是莱雅公司在第3类化妆品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1年7月13日。第38959410号“雅诗兰黛”商标是雅诗兰黛有限公司在第3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31年8月27日。2021年10月29日,根据举报线索,办案部门联合清远市公安局查获卢某等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妆品一批,共捣毁生产、存储窝点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查获涉案化妆品货值达1600多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犯罪,办案部门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
●专利侵权典型案例
重复侵犯同一专利权,行政处罚
请求人冯敏(专利权人)于2015年4月22日获得名称为“玻璃瓶(远大滴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430342259.5。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
2019年7月1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立案受理了请求人请求处理广州某公司涉嫌侵犯其专利号ZL201430342259.5名称为:“玻璃瓶(远大滴水)”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综合裁量,判定侵权行为成立,并作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穗云知法字〔2019〕18号)。后经投诉,广州某公司仍在继续制造销售侵犯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0日立案并要求该公司将涉案产品保存在现场,于2021年7月14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外,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对委托本案当事人生产上述侵权产品的另一公司作出了处罚。
●其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违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被罚3万元
2021年8月24日,根据北京冬奥组委移送投诉举报线索,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山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于2021年8月25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明,2021年7月13日、7月17日和7月21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其用来展示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的企业微博上发布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微博推文。2021年9月9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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